代表议案办理制度

2017-04-12 0

 

    一、及时交办。每次人代会结束后,及时安排人员负责代表建议的登记、分类、核对,镇人大主席团提出办理意见和要求,并转政府召开交办会,将建议交给承办单位负责办理。
    二、注重沟通。根据工作实际,镇人大主席团要通过深入调查研究,经常了解、掌握代表建议办理进展情况,每年上半年召开1次协调会,对办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供政府决策参考。
    三、认真督办。在代表提出的建议中,选择一些事关全镇的重大项目建设、民生工程、群众反映强烈和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的建议作为重点,认真督促承办单位做好办理工作。
    四、跟踪问效。要求承办单位要在提高解决率上下功夫,克服文来文往的现象。对承办单位的答复函进行认真复查把关。对答复函不能令代表满意和答复函过于简单、不能说明问题的,退回有关单位重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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