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

2017-04-12 0

 

一、人大代表述职按选区进行,每位代表每年向本选区选民或选举单位代表进行述职。

二、人大代表述职在县人大指导下进行,由各代表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三、代表述职的主要内容: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以及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情况;参加人代会期间审议议案和各项工作报告,以及提出代表议案与建议、批评和意见等情况参加闭会期间各项代表活动的情况;联系选民、听取和反馈选民意见和要求,为群众办实事的情况等。

四、述职代表应当按照述职内容的要求,认真总结履行情况,撰写好述职报告。

五、代表在述职会议上应亲自向选民述职,述职后由选民对其进行评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进行测评。

六、选民评议意见和测评结果汇总后应书面反馈代表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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