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什克腾旗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9-02-28 0


                                         ——2019年2月27日在克什克腾旗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克什克腾旗人民法院院长  刘靖魁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旗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旗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受理各类案件10334件,审执结8839件,结案率为85.53%。

一、发挥审判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年受理刑事案件170件,审结150件,判处被告人208人。严厉打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行为,审结抢劫、强奸、危险驾驶等犯罪案件48件48人。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审结非法狩猎、盗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犯罪案件4件6人。严厉打击职务犯罪行为,审结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渎职等犯罪案件5件22人。积极支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凝聚反腐合力。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认真落实“两高两部”指导意见,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衔接机制,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主动参与特殊人群社会管理,并通过审判活动助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打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稳妥处理民商事纠纷,保障经济健康发展。全年受理民商事案件5659件,审结4972件,诉讼标的额为5.09亿元。依法维护市场交易公平,发挥司法裁判对竞争环境的维护和引导作用,审结各类合同纠纷案件3592件,营造良好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纠纷案件1724件,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审结涉及民营企业纠纷案件158件,营造公平的营商环境。完善“僵尸企业”退出机制,稳步推进霞光肉类营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红山水泥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审理工作,促进产业结构合理配置。

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依法监督与支持并重,审结各类行政案件110件。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全年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8次。依法推行行政诉讼调解工作,在审结的33件行政诉讼案件中,经依法调解对14件案件作出准予当事人撤诉的处理。针对诉讼案件中反映出行政执法过程存在的问题,与相关行政执法单位举行座谈7次,向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2篇,促进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

二、强力执行攻坚,持续提升执行工作效果

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充分运用网络查控系统,实现对被执行人身份信息及财产信息的全方位查控,全年网络查控3465次,网络冻结存款2227万余元。健全执行威慑机制,实施限制高消费2741人次,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27人次,司法拘留262人,判处拒执犯罪1件1人,依法对4名涉嫌构成犯罪的被执行人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增加执行工作投入,强化物质保障,2018年从5月份开始,执行人员利用工作日晚上、周末时间加班工作,每人平均加班超过600余小时,以决战决胜的精神状态,兑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庄严承诺

持续规范执行行为。进一步完善执行指挥中心和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统,发挥统一管理、统一指挥、上下联动、快速反应功能,防范和纠正选择性执行、消极执行等不规范问题。全面推行执行案款“一案一账号”管理系统,实现案款精准对应、进出账全程留痕、应发款自动提醒,减少执行款发放过程中的廉政风险。规范网络拍卖机制,通过淘宝网拍卖被执行财产297次,成交价款523.77万元,溢价率达到16.36%,促进财产处置变现公正、安全、高效。加强终本案件管理,落实结案前告知程序,完善结案后恢复机制,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深化执行机制改革。进一步完善执行工作机制,通过充实执行实施人员、增加执行实施团队,加强员额法官对执行实施工作的指导,办案组之间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工作格局已经全面形成。进一步转变工作观念,在2017年初步做好2件执行转破产案件工作的基础上,加强执行参与分配等新机制的探索,力争所有债权得到公平受偿此外,加强执行工作宣传,通过各种手段宣传执行不能的法律后果,着力提升当事人风险自担意识。

2018年,全院共受理执行案件4323件,执结3543件,执结标的额为5.47亿元,结案率为82%,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为97%,终本案件结案合格率为95.59%,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四项核心指标均已达标。

三、践行为民宗旨,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

全面优化诉讼服务。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严格执行立案登记制要求,明确立案范围,规范登记流程,对依法应当受理的9013件案件当场登记立案。健全诉讼服务中心功能,通过窗口接待、触摸屏等形式,为当事人提供承办法官、审判组织、案件流程等信息查询服务。强化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做好诉讼风险提示和法律释明等工作,全年接待当事人16000余人次。

加强民生权益保障。坚持法、理、情相结合,妥善审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家庭幸福的民生案件,促进矛盾和谐化解。审结人身损害、劳动就业、教育、医疗、住房、消费、财产权属、相邻关系等纠纷案件648件,依法保障群众人身、财产权利。审结婚姻家庭、继承和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等纠纷案件638件,依法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合法权益。审结涉及农村、牧区土地、草牧场承包经营权流转、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纠纷案件103件,依法解决与农牧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矛盾纠纷

强化司法人文关怀。严格把握救助标准和条件,全年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5件,发放司法救助金59万余元,重点解决因案件导致当事人生活面临的急迫困难认真贯彻执行诉讼费用减、缓、免相关规定,对经济上确有困难的18名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17.4万余元。依职权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当事人通过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法律援助律师12人次。在执行过程中,严格执行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为206名生活困难的被执行人及其家属保留必要的生活费用。

四、深化司法改革,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

以提升审判质效为目标,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进一步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鼓励员额法官大胆独立办案,员额法官的办案主体地位凸显。按照入额院领导重返办案一线的要求,院长、副院长带头办理发回重审、再审以及标的额在200万元以上等重大疑难案件136件,起到了较好的示范作用。规范和完善专业法官会议制度,自2018年7月份全面推行以来,召开专业法官会议6次,讨论案件28件,有效发挥了专业法官会议的业务指导和法律咨询作用。

以强化审判管理为抓手,稳步跟进改革配套机制。正确处理好充分放权和有效监管的关系,制定院庭长权责清单,院庭长通过旁听庭审、特定类型案件要求独任法官或者合议庭报告案件进展和评议结果等方式履行监管职责,对社会高度关注、影响社会稳定、久拖未结等案件进行督办。以强化审限管理为主线,审管办每季度对审判质效数据进行分析评估,并对审限跟踪通报和预警提示,促进提升案件效率。强化案件质量分析,审判委员会对56件发回重审、改判等案件逐案进行分析,组织全体员额法官及时对分析反馈意见进行学习整改,努力提高案件质量。

以推进司法公开为核心,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推进裁判文书、审判流程、执行信息和庭审直播四大公开平台建设,全年上网公布裁判文书6328份,开展庭审直播27次,点击量超过15万人次。借助微信、微博,门户网站以及各类媒体通道,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法院工作动态及重要事项。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庭审、见证执行。高度重视检察机关监督建议,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五、厚植发展根基,强化过硬法院队伍建设

加强党建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决落实旗委各项工作部署要求,及时汇报法院重大工作、重大决策,保证司法工作正确方向。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法院意识形态和政治方向引领,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实现党建工作与法院各项工作相互融合。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紧紧围绕智慧法院建设,完善网上办案平台,组织各类信息化培训230余人次,努力提升数字化应用水平。积极开展岗位练兵,组织书记员录入竞赛、法警集训等活动,切实增强干警的实战能力。全面加强卷宗评查工作,审管办评查审判执行卷宗8000余册,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整改,促进干警法律适用、庭审驾驭、文书制作等综合能力提升。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形成逐级负责、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开展经常性廉政警示教育,通过组织干警参加警示教育会议、学习《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通报违纪案件等形式开展廉洁教育10次。落实谈话提醒制度,全年廉政谈话80余人次,进一步筑牢廉洁思想防线。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开展审务督查13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一体两翼”的工作布局,配齐配强硬件设备,加强信息化建设考察学习,完成44800余册库存档案电子化工作,着力构建人力与科技深度融合的司法运行新模式。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特别是加强基层人民法庭文化建设,通过悬挂廉政展板,完善诉讼指引,配齐软硬件设备等方式,为基层人民法庭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旗人民法院在改革与挑战中砥砺前行,随着办案压力与日俱增,司法改革纵深推进,工作机制推陈出新,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新的进展。成绩的取得离不开旗委的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的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与各位代表、委员的关心和帮助密不可分。在此,我代表旗人民法院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依法治旗的新要求,全旗人民的新期待,法院工作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不足:案件方面:办案效率有待于进一步提高,面对案件数量居高不下的形势,虽然全院干警常年加班加点、超负荷办案,但也伴随出现了选择性办案、拖延办案等问题;案件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升,通过案件分析会、绩效分析会发现,个别案件的审理存在适用法律错误的问题,个别人员仍然存在工作疏忽大意、不负责任的现象。改革方面: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在抓改革任务落实、改革效果协同上还存在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强化办案主体责任的同时,审判权独立运行与审判管理权、监督权的关系需要进一步完善。队伍方面:个别干警对新时代职能定位认识不足,在工作理念、工作方法、工作标准上,与服务大局和群众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工作作风、廉洁意识需要持续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9年,旗人民法院的整体工作思路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旗委和上级法院的工作部署,以司法体制改革和信息化建设为驱动,全面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推动克旗法院整体工作在赤峰市法院系统取得优异的成绩。为此,将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坚定理想信念,明确政治方向,主动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委的决议决定。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广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稳妥处理涉及公民基本行为方式、基本道德准则的案件,充分考虑群众的朴素道德情感,加强正面引导,审慎作出裁判,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是围绕发展大局,聚焦中心工作,切实增强司法服务的前瞻性、主动性、针对性。树立科学刑事司法理念,认真贯彻新刑事诉讼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全面贯彻“巩固、增强、提升、畅通”方针,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毫不动摇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全力服务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坚持监督与维护并举,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加强行政审判工作,服务法治政府建设。

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坚持创新司法便民举措,完善诉讼服务职能,认真做好立案登记工作,发挥12368诉讼服务热线信息查询、诉讼咨询、预约服务、投诉举报、意见建议作用,让司法更加贴近人民群众。本着方便群众诉讼原则,采取固定巡回与流动巡回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巡回审判工作,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进一步加强涉民生案件审判,妥善解决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等领域矛盾纠纷,织密扎牢民生司法保障网。继续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健全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积极推进联合惩戒工作,深化执行工作机制改革,加强执行制度保障,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的更高目标迈进。

四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智慧法院建设,努力推动法院各项工作转型升级进一步坚定改革定力,深化和巩固改革成果,确保各项改革措施真正实现预期目标。健全法律统一适用机制,制定类案参考和裁判指引制度,形成可供参考的统一的法律适用意见,坚决杜绝“类案不同判”现象。优化司法职权配置,继续推进繁简分流,统筹推进法院内设机构改革。积极应对新常态下案件迅猛增长态势,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进一步完善语音录入、智能回填、文书自动生成等办公办案系统,扎实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深度运用,以电子卷宗为基础全面推进智能化辅助办案工作,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创新成果同审判执行工作深度融合。

五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主动接受各界监督,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人民法院队伍认真查找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的薄弱环节、风险节点,有针对性建章立制,把制度的篱笆扎得更紧更密。完善和落实“五个严禁”、防止违规干预过问案件、规范司法人员与有关人员交往行为等铁规禁令,高度重视来信来访,依规开展审务督查,确保公正廉洁司法。认真贯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决定,积极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络;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各位代表,权力也是责任,有责就要担当。在新的一年里,旗人民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旗委决策部署和本次大会决议,以新作为肩负起新时代的使命担当,为服务和保障克旗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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