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人大常委会对全旗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2016-10-30 0

 

 


      为更好地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的贯彻执行,进一步提升我旗安全生产工作水平,为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幸福生活创造良好环境,根据《旗人大常委会2016年度工作要点》安排,10月18日至19日,旗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明涛带领执法检查组对全旗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旗人民政府副旗长于传宗陪同检查。

      检查组先后到黄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赤峰博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实地检查,分别深入到黄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调度室、黄岗三区采场监控室及赤峰博元科技有限公司中控室和煤焦油加氢装置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法》贯彻执行、安全生产保障、监督管理、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等情况做了全面的检查。在随后的座谈会上,实地检查之后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企业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情况的汇报。刘明涛对我旗《安全生产法》的实施情况给予了充分的肯定,称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我旗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做到了机构健全、责任明确、监管制度完备,在实际工作中监管有力。各企业对新安全法的认识、理解透彻深刻,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健全。刘明涛指出,企业要提高认识,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员工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监管机制建设,守好安全发展的每一道防线。要不断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责任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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