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到我旗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执法检查

2017-06-14 0

 

  

       6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代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我旗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条例》(下面简称“一法一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屈伟带队,副主任祝国耀、郭义茹及市公安局、市消防大队等领导和部分市人大代表组成检查组,召开座谈会,听取我旗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的情况汇报。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公安局局长图门白音同志代表政府对我旗的“一法一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做了整体汇报。接下来,规划、建设、公安、教育、卫计、经信、商务等有关部门就具体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随后,检查组又与部分苏木乡镇、消防支队、派出所、居委会、物业及维多利商场等负责同志进行了座谈,详细了解了我旗消防工作采取的措施、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经座谈,检查组对我旗消防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就如何深入做好《消防法》宣传、消防基础设施和队伍建设、消防执法力度等方面提出了一些好的意见、建议。
       就如何进一步抓好“一法一条例”的贯彻实施,屈伟主任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宣传,努力提高全民消防意识。要加强消防队伍建设,加大消防装备保障投入,着力夯实消防工作基础。要依法行政,对人员密集场所和消防重点领域加强经常性的检查和监管,确保消防隐患整改到位。同时,各级各部门要明确责任,加强协调,不断完善消防监管体系,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依法监管、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镇村齐抓共管、社会群众共同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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