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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什克腾旗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王永春辞职的决定
2024-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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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8日旗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相关规定,旗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王永春辞去旗人民政府旗长职务,报旗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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