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什克腾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王永春代理克什克腾旗人民政府旗长的决定

2021-07-16 0

2021716日旗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克什克腾旗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王永春代理克什克腾旗人民政府旗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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