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

2017-04-12 0

 

    一、代表在每次人大会和代表活动前,应积极主动地深入选区,围绕人大会议议程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听取选民的意见和建议。
    二、代表应在广泛联系选民的基础上,同3-5名选民(或者户)保持经常性联系,听取他们对各方面的意见。
    三、代表要认真听取选民的意见和建议,对他们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向镇人大反映,努力做好人民群众的代言人,认真履行代表职务。
    四、代表应积极向选民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五、代表要认真接待和受理选民的来信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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