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旗文物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2017-09-28 0


                                    ——2017年9月26日在克什克腾旗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克旗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主任   巴特尔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了推动我旗文物保护工作健康发展,按照旗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和本次文物保护工作调研方案的有关要求,旗人大常委会成立了以刘俊林副主任为组长,教科文卫委员会和部分旗人大代表为成员的文物保护工作调研组,于7月26日-27日对我旗7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有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本次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文物资源基本情况
       克什克腾旗历史悠久、文物古迹众多,境内拥有新石器时代兴隆洼文化、赵宝沟文化、红山文化、小河沿文化,青铜时代夏家店下层、上层文化,辽、金、元、明、清及近现代不同时期各类文化遗址近300处,是自治区文物大旗之一。现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56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处(元代应昌路故城遗址、金代金界壕遗址、新石器时代至辽代克什克腾岩画群),自治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处(乌兰布统战场遗址、园林子矿冶遗址、义成永村侵华日军工事旧址),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处(经棚庆宁寺、龙头山遗址、辽代安民县故城遗址、采石沟墓葬群),旗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6处;旗博物馆馆藏不同时代各类文物1万余件(套),馆藏珍贵文物120余件(套),其中国家一级文物10件、二级文物27件(套)、三级文物101件(套),藏品种类主要为历史文物、革命文物、古生物化石、宗教文物等,实施了免费开放政策,年接待游客7万人次,充分发挥了博物馆的展示、宣传和教育功能。全旗文物古迹保护现状较好,特别是国家和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有别于全市其它旗县区,其它地区文物古迹大部分深埋地下,而我旗的大遗址均在地面之上,看得见、摸的着、蔚为壮观,均为世人所瞩目,在自治区乃至全国都具有很大影响。
       二、文物保护工作现状
      (一)设立了文物保护和管理机构。我旗文物保护、管理的具体机构是旗博物馆和文物管理所,行政主管部门是旗文体局。旗博物馆成立于1984年4月1日,至今已有33年的历史,现有工作人员7人,出版了《克什克腾旗文物志》、《寻踪应昌》、《克什克腾岩画》等书籍;近年来积极配合内蒙古考古研究所、吉林大学考古系、北京科技大学在我旗境内开展了多次考古调查及发掘工作,发表了《辽西青铜时代早期矿冶遗址考察报告》、《内蒙古克什克腾旗大营子辽代石棺壁画墓》、《内蒙古克什克腾旗喜鹊沟铜矿遗址发掘简报》等考古调查发掘报告,真正意义上确保并实现了各级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有阵地、有机构、有人员、有成果。
      (二)大力开展文物保护宣传活动。坚持开展《文物保护法》宣传月活动和文物消防安全管理,在每年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中国“文化遗产日”活动期间,在广场、社区开展文化遗产保护知识宣传、文物法规咨询服务、发放宣传手册、制作展板,公布展示我旗历史文化资源名录、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三)着力加强重点文物保护管理工作。为加强我旗全国、自治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旗人民政府对两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划定了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积极争取项目资金,设立了保护标志碑,从遗址所在地嘎查村农牧民中聘任了20名兼职文物保护信息员,制定了文物巡查制度,定期对辖区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巡检,不定期对旗博物馆、应昌路遗址看护房、经棚3处古建寺庙进行安全大检查,确保文物及文物场所人员的安全;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均健全了“四有”保护记录档案,明确记录其保护机构、保护人员、保护标志及保护档案,进一步完善了我旗的文物保护体系建设。
      (四)扎实开展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2015年至2016年,全面启动了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经过普查准备、普查启动、全面普查、整理汇总等几个阶段,组建了普查机构,开展了宣传动员,组织了业务培训,开展了户外调查和汇总整理等工作,完成了博物馆、档案馆及庆宁寺2万余件文物认定和信息采集工作,确认上传国家文物局文物信息数据1.5万件,文物普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五)积极编制文物保护规划。“十二五”期间,我旗组建了文物保护项目课题组,根据境内文物保护现状,特别是应昌路现存状况,聘请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内蒙古地质勘测设计院编制了《应昌路故城遗址保护规划》,并通过自治区、国家文物局评审。2016年1月,又聘请北京航天康明电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完成了《应昌路故城遗址安防工程》设计方案,此安防工程是对应昌路遗址及周边附属遗址实施入侵探测报警系统、音视频监控系统。该方案现已经通过国家文物局专家评审,预计年内能争取到安防项目资金,资金到位后立即组织项目实施。2017年,又梳理了今后几年全旗重点文物保护项目,从岩画群、金界壕遗址、革命遗址中筛选了9项文物保护设施、文物展示、文物环境治理项目,计划书现已上报市文物局。
      (六)严厉打击文物犯罪活动。旗文物管理部门与公安机关加强合作,建立了打击各类文物犯罪的长效机制,每年坚持开展严厉打击盗掘古墓葬、古遗址及走私贩卖文物等犯罪活动专项行动,累计抓获盗掘古墓葬、古遗址罪犯十余人,文物部门组织专家进行盗掘现场及出土文物鉴定,为犯罪嫌疑人量刑提供了法律依据,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同时,旗文物管理部门与市文物行政部门进行了联合执法,纠正了1起金界壕遗址保护范围内违法建筑案件,责令违法施工方拆除了违法建筑,恢复了原有自然地貌。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文物保护经费匮乏。因受旗财政状况的影响,文物保护工作经费保障不足,使部分文物保护单位不同程度遭到自然和人为的破坏,部分工作出现空白。如:赤峰市文体局要求作文物保护工作的“四有档案”,但全旗仍有40余处各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缺少“文物保护标志”,导致此项工作无法开展;清真寺内部分房舍瓦砾已年久失修,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安全生产隐患。
      (二)队伍建设迫在眉睫。旗博物馆与文物管理所核定事业编制11人,加之近几年退休、病休的,现在岗人员仅6人,且大部分文化水平及专业有限,年龄偏大,致使我旗的文博专业人才面临着青黄不接即将断代的难题,这些因素也客观地制约着我旗文博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三)开发利用有待加强。我旗虽然文物资源较为丰富,但开发利用还处于初始阶段,目前,仅有乌兰布统古战场遗址、金长城(嘎松山段)、应昌路故城旧址(鲁王城)、同兴镇侵华日军工事旧址、元代龙兴寺、经棚镇4处古寺庙和克旗岩画群等少数文物遗存纳入旅游线路,其他优秀文物遗存未能充分发挥在旅游开发和经济建设中的作用。已开发文物景点的景区,对文物保护未能有足够的重视,没有进行有效管理。
       四、几点意见和建议
       针对在调研中发现的问题,为推动我旗文物保护工作进一步有效开展,全面促进我旗经济、文化、旅游的有效衔接,调研组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的文物意识 与文物保护的法制观念。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光靠业务主管 部门的力量还不行,更主要的是要发动全社会的力量。因此 要深入开展宣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 物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增强全社会的文物意识与文物保护的法制观念。文物宣传工作的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如可在旗人民广播电台、旗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刊出、播出全面介绍克旗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与重要文物保护点的资料及录像,使全旗人民了解克旗文物事业的发展情况,了解克旗丰厚的历史文化遗产,增强民族自豪感,激发热爱克旗、建设克旗的热情,为促进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共同努力奋斗。
      (二)强化领导,健全保护监管机制。文物保护是一项涉及多部门的全社会系统工程。一要坚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明确相关苏木乡镇政府、街道管理办公室,文物、建设、发改、公安、工商等职能部门的责任,健全保护网络,建立巡查制度,依法严厉打击盗窃、贩卖、破坏文物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文物的保护工作。根据《文物保护法》相关要求,目前需要各苏木乡镇对我旗244处尚未成为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保护对象进行保护。二要按照《文物保护法》及其条例的规定,将文物保护工作纳入建设项目审批程序,有关建设开发项目立项时,应充分征求文物部门的意见,尽量避开不可移动文物,确保文物这些不可再生资源免遭建设的破坏。
      (三)加大文物事业经费投入,保障文物保护工作正常开展。资金投入是文保工作的关键。一要立足我旗实际,逐步落实文物保护“五纳入”规定,加大对文物事业专项经费投入,保障文物抢救、保护、管理所需经费,促进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顺利开展。二要多渠道筹资。通过政策引导方式,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事业,鼓励各种社会资金修缮保护文物,适时建立文物保护基金。三要继续加大向上争取资金的力度,对自治区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进行有效维修保护。
      (四)引进文博专业人才,确保文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应通过招录或从其它单位调入的方式,引进一些文化水平较高、热爱文博工作的年轻人才,为我旗文博事业储备力量,从而促进文博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五)完善经棚镇河西旧城改造总体规划。经棚镇河西的旧城改造项目是我旗一项重点民生工程,立足长远。庆宁寺作为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距今已有几百年的历史,曾是克什克腾旗喇嘛教活动的中心,文化底蕴深厚。建议旗政府在作河西旧城改造整体规划中,能在庆宁寺附件修建一处博物馆、图书馆、蒙医医院和一处居士院,同时在敖包山顶修一座塔,在为河西整体规划增添浓厚的文化特色的同时,也为克旗旅游产业增光添彩。
      (六)做好文物保护与农村牧区相关政策方面的工作。例如,“金界壕遗址”周边草牧场是否已划归牧民,文体部门将来对其保护的同时,是否会与牧民发生争执等。
      (七)创新思维理念,推进旅游+文物融合发展。一要重视规划编制工作,把单一的文物保护规划与整体规划联系起来,结合旅游总体规划,把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相结合,推动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例如:1、在应昌路故城旧址附近合理地带,以招商引资方式,按古城旧址原有风貌建造一处同等比例的“新鲁王城”。2、着力打造同兴镇义成永村“侵华日军工事旧址”的“红色旅游”与“青少年红色教育基地”的品牌产业建设,逐步引导我旗旅游产业从低端化向中高端化过程的转型。二要制订和完善保护措施,妥善处理好苏木嘎查乡村建设中农牧民拆旧建新与文物保护工作的关系。三要坚持“有效保护,合理利用”的原则,借鉴外地成功经验,把我旗特色文物资源整合起来,集中保护,打造品牌,充分发挥文物自身的社会效益和经济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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