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2019-12-27 0

——2019年12月27日在克什克腾旗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

 旗农机服务中心主任  毛凤羽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旗人民政府委托,向旗人大常委会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简称《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促进法》实施以来,旗人民政府紧紧围绕着粮食增产、农牧民增收、农牧业增效的总体目标,坚持依法行政、严格管理,扎实推进农机推广使用、安全监管、质量监督、社会化服务等方面工作,全旗农机装备水平、作业水平、安全水平、服务水平得到全面提升。截至目前,全旗拥有拖拉机8843台,其中9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238台、联合收割机207台,拥有农机经销企业7家,农机销售、维修网点47家。全旗农机总动力达到53.17万千瓦,装备总值8.1亿元,主要农作物的耕、种、收等综合作业机械3.5万台(套),主要农作物耕播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5.3%。

二、贯彻实施情况

(一)高度重视,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为确保将《促进法》贯彻到位、落到实处,每年年初,旗人民政府均组织召开一次全旗农机化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农机化工作。且严格按照《促进法》的规定,将农业机械化发展纳入全旗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与其他经济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发展。

(二)强化宣传,充分营造良好氛围。自《促进法》颁布实施以来,旗农机服务中心及时组织基层农机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促进法》知识专题讲座,使工作人员知法、懂法、守法;抓住春耕、秋收等重要时段,积极开展“送法律知识下乡、送农机科技入户、维护农民权益”活动,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场院进行现场讲解;充分利用集市交流等活动,出动宣传车巡回宣传,发放政策法规和农机信息、技术宣传等资料,加大宣传力度;同时,切实加强了农机信息的采集、上报和反馈工作,全面宣传农机化工作的经验、特色、亮点,进一步增强了《促进法》的影响力和知晓面,巩固了宣传效果。通过转发微信、发放宣传单、深入基层等多渠道、多形式、多层面的宣传活动,为《促进法》的贯彻实施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使《促进法》的精神和内容更加深入基层、深入民心。

(三)狠抓推广,切实提高装备水平和作业能力。

1.狠抓项目投入。为积极引导广大农牧民推广使用先进农机具,激发农牧民对农机的投入热情,旗农机服务中心积极争取国家农机购置补贴项目。截至2019年底,全旗共争取国家和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45亿元,且旗财政每年均按补贴资金的10%配套工作经费,共补贴受益农户9730余户,补贴机具7970台(套),通过项目的引导作用,带动农牧户投入1.66亿元,购置各类农机具2.04万台(套)。

2.狠抓示范引导。2017年以来,我旗分别承担了内蒙古自治区农业生产全过程社会化服务(农机)试点项目、昭羊养殖机械化示范牧场作业补助项目、自治区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服务补助示范项目,通过项目的示范引领,以专业机械化耕作播种收获和统防统治为手段,带动全程机械化程度稳步提升,不断提高了全旗农机服务组织的社会化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

3.狠抓技术培训。农机新机具的现场演示,是抓好农机推广的有效措施。2016年以来,旗农机服务中心组织召开保护性耕作、玉米机械化收获、马铃薯机械化收获、农机深松深翻等农机推广现场演示20余场,现场操作示范了玉米、马铃薯联合收获机、深松深翻等新型农机具作业情况。同时,为确保农牧民能买会用,依托旗农机校广泛开展农机手操作技能培训,每年举办农机化培训班8场次,通过现场培训和以会代训的形式培训农机手500余人。

(四)依法监管,规范农机产品市场。为更好的贯彻好《促进法》,每年农闲时节,旗农机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工作组,联合开展农机质量大检查活动,全面清理整顿农机生产、销售市场,规范农机维修网点,严格农机产品准入,对全旗134家农机生产、销售、维修企业(摊点)进行拉网式检查,有效打击经销伪劣农机产品行为,保障广大农牧民的合法权益。

(五)强化监理,确保农机安全生产。为确保农机安全生产,旗农机服务中心认真履行《促进法》,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和事故处理条例》相关规定,加强监理、严格执法,有效促进了农机事业健康发展。一是抓源头管理,严把拖拉机和驾驶员入口关,严格驾驶员和农机操作手培训、考试程序,坚持超标车辆不发牌、考试不合格人员不办证,认真抓好拖拉机及驾驶员的年检年审工作,努力把农机安全隐患遏制在源头。二是抓优质服务,以服务促执法、以执法强服务,一切从方便群众出发,大力开展“一站式办公服务”, 及时将办证程序、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上墙公示,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并在周末和节假日安排工作值班,方便群众办证取证,多次被评为“文明监理、优质服务”示范窗口单位。三是抓路检路查,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旗农机监理所严厉打击“黑车非驾”、无证驾驶和拖拉机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执法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场院等场所开展执法检查、纠正违章,2010年以来,共查处“黑车非驾”92起、违章973起。

(六)创新机制,全面加强体系建设。全旗坚持“发展大农机、服务大农业”的发展思路,以市场为导向,以解决农村牧区农时季节劳动力紧缺的矛盾为着力点,积极探寻新时期“为农服务”的新途径,引导农机户在农机具自用的基础上对外开展有偿服务,同时,充分利用我旗现有农机资源,积极引导农机户组建农机社会化服务专业合作组织,开展跨区作业,拓展农牧民增收新渠道。截至目前,全旗现有嘎查村级农机协会2个、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42个、农机大户620户,仅依靠农机作业服务年收入达10万元以上的农机专业户达到500户。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农牧户农机具利用率较低。随着近年来农机合作社和农机大户的发展,部分农牧民原有的小型农业机械基本处于闲置状态,利用率较低。

二是新型适用机具短缺。受购置成本高、农牧民观念保守等因素影响,农牧民生产生活中缺少适合本地作业的农机具,特别是复合型、高性能的农机具较少。

三是农业机械化投入不足。国家投入有限,加之地方财政配套能力较弱,严重制约着新机具、新技术的发展。同时,部分试验示范项目因资金不足问题未能开展。

四是农机监理难度大。我旗地域辽阔,监管面积较大,农机监管装备差、手段弱、人员少,且执法车辆老旧,随着农机具的逐年增加,农机安全生产监管难度大、任务重。

五是农机专业合作社不大不强。截至目前,全旗拥有农机专业合作社40家,其中发展势头良好、正常运营的21家,但能够发挥典型示范、辐射带动作用的农机合作社不大不强。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强宣传、强化考核,凝聚农机发展工作合力。立足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加大对农机化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把加快农机化发展与农牧业转型升级、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农牧民增收紧密结合,不断提高农机化整体水平。同时,逐步增加农机化工作综合考核分值,切实提高苏木乡镇对农机化工作的重视程度。

(二)争取项目、增加投入,强化农机发展物质支撑。继续加强农机化项目资金争取力度,特别是农机购置补贴、深松深翻整地项目,用足用好促进农机化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积极探索多元化社会投入机制,全力提升全旗农机装备水平。

(三)狠抓源头、严格监管,保障农业机械生产安全。严格按照农机法律法规,切实加强源头管理等基础性工作,严把培训考试和入户办证关口,不断改善执法手段和设施条件,努力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坚持依法行政,坚决杜绝农机重特大事故,确保农机生产安全。

(四)立足服务、创新机制,推进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围绕现代化农牧业体系建设,立足“为农为牧服务”主题,充分整合农机人才、物质、管理和技术资源,依托农机大户,鼓励农牧民开展农机维修、农机作业和农机加工等方面综合服务,大力发展多元化、紧密型农机专业合作服务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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