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什克腾旗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执法检查实施方案
为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在我旗的贯彻实施,支持、引导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规范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的发展,按照 2016年旗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安排,定于11月份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下简称“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执法检查。为做好此项工作,依照《内蒙古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的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检查的目的
通过执法检查,了解我旗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贯彻实施情况,提出合理的建议意见,解决实际问题,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具体内容如下:
1、我旗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基本情况。
2、我旗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和带动农牧民增收情况。
3、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贯彻实施中,支持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
4、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的注册登记以及建立完善财务制度、规范管理情况。
5、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贯彻实施过程中执法责任制等制度的落实情况。
6、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贯彻实施过程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7、进一步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意见和建议。
二、检查的组织机构
本次执法检查在旗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进行,检查组成员由部分旗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旗级人大代表组成。旗人大办公室、旗人民政府办公室、旗农牧业局具体负责此次执法检查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检查方式
1、听取旗人民政府贯彻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情况的汇报;
2、实地查看部分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情况;
3、召开由旗人民政府、旗农牧业局、旗财政局、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座谈会,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探讨解决问题的的方式方法。
四、检查步骤和时间安排
11月份,旗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深入部分地区实地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贯彻实施情况,听取旗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汇报,为旗人大常委会例会审议做好准备。
12月份,旗人大常委会例会听取和审议旗人民政府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旗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并形成审议意见,印发旗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贯彻落实。
五、相关要求
1、旗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这次执法检查活动,认真学习有关法律和政策,充分做好汇报材料、相关档案资料等准备工作。
2、执法检查组组成人员及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妥善安排好其他工作,集中时间和精力开展好执法检查,切实提高检查实效。
3、新闻单位要认真做好执法检查的宣传工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在我旗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克什克腾旗人大常委会
201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