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与岗位责任
克旗人大常委会内设6个科级机构,即办公室和5个工作委员会。5个工作委员会是:代表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农牧和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民族和科教文卫工作委员会 、预算工作委员会。
一、办公室
主任:阿拉达日图
副主任:朱少辉
主要职责:
主任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意识形态、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副主任负责承担公文办理、档案管理、机要保密、信息综合、信访接待、离退休人员、机关党建、纪检、群团等工作。负责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和常委会党组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工作。承办出席赤峰市人代会代表或代表团服务工作。
二、农牧和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
主任:张志刚
副主任:杨华
主要职责:
承办旗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旗人民政府专项工作报告的调研工作。承办旗人大常委会对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的具体工作。承办有关代表议案、建议的督办工作。
三、代表工作委员会
主任:李洪泽
副主任:侯奇
主要职责:
负责选举、任免、代表联络方面的具体工作。依据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等法律,承办旗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工作。收集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承办旗人大常委会会议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事项。贯彻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等法律。承办旗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的有关工作并指导苏木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协调处理基层选举中出现的问题,做好组织、服务、检查、指导工作。联系全国、自治区、赤峰市和旗人大代表,组织代表开展视察、执法检查、调查活动,督办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承办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掌握全国、自治区、赤峰市和旗人大代表的变动情况,对出缺的旗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补选,提出建议。
四、法制工作委员会
主任:刘庆华
副主任:白玉梅
主要职责:
承办旗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旗人民政府专项工作报告的调研工作。承办有关法律、法规的征求意见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旗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等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承办旗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旗人民政府、旗监察委员会、旗人民法院、旗人民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的调研工作。承办旗人大常委会对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的具体工作。承办有关代表议案、建议的督办工作。
旗人大常委会成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族法律工作委员会,承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职责。
五、预算工作委员会
主任:李伟
副主任:巴图
主要职责
承办旗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旗人民政府专项工作报告的调研工作。承办旗人大常委会对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的具体工作。承办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草案及其调整方案进行初步审查,对计划执行、五年规划中期评估情况进行监督的具体工作。承办对国有资产监督的具体工作。承办对旗本级全口径财政预算草案、决算草案、旗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及部门预决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的具体工作。承办对审计报告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进行监督的具体工作。负责预算执行情况实时在线监督、预警分析及预算联网监督系统的管理运行等具体工作。
六、民族和科教文卫工作委员会
主任:孙景龙
主要职责:
承办旗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旗人民政府专项工作报告的调研工作。承办旗人大常委会对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的具体工作。承办有关代表议案、建议的督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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