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什克腾旗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次会议
4月29日,旗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次会议。
旗人大常委会主任宝音图,副主任袁洪涛、刘明涛、娜仁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旗委常委、旗政府常务副旗长黄河及法检两院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由袁洪涛主持。
会议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并颁发了任命书。
任免名单:
免去:
吴占义的旗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任命:
巴特尔为旗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免去:
吴占义的旗人大常委会民族法律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巴特尔的旗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
巴特尔为旗人大常委会民族法律工作委员会主任;
乌敦木其尔为旗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
孙鹏越为旗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杨华为旗人大常委会农牧业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决定免去:
张国华的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张景春为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免去:
臧瑞清的旗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江树全的旗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管晓慧的旗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杨显明的旗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闫志伟的旗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翁秀财的旗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史红立的旗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樊志敏的旗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王艳茹的旗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康文韬的旗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张政民的旗人民法院红山子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王岩的旗人民法院芝瑞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朱鹏飞的旗人民法院达来诺日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
管晓慧为旗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闫志伟为旗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
杨显明为旗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王艳茹为旗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史红立为旗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王岩为旗人民法院芝瑞人民法庭庭长;
朱鹏飞为旗人民法院红山子人民法庭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