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委会专题
克什克腾旗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委员辞职的决定
2018-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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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6日旗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地方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旗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哈斯额尔敦、刘双全辞去旗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员委员职务。报旗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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