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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什克腾旗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代表辞职的决定
2018-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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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0日旗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旗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决定,接受哈斯额尔敦、韩国玮、孙国成、李玉田、毛凤羽、宋月奎、周成功、姚中元、赛音吉日嘎拉、刘双全、牟永国、白景文、宋华玉、赵俊杰、姜惠勇 辞去克什克腾旗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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